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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付條款
 Nav4All購買交付條款

Nav4All使用者授權合約”ARE 適用於本購買合約。在此,GPS傳感器作為Nav4All導航功能的組成部件。

郵購合約
在客戶收到購買產品7個工作天之內,客戶有權退貨而不需要提供任何理由。如果客戶選擇退貨,客戶必須將購買產品按原包裝未開封狀態退回Nav4All。退貨費用和成本由客戶承擔。Nav4All一旦收到退貨,將在30日之內退還全部已付貨款。
在訂貨之後,購買物品將在30日內送達客戶,否則客戶有權立即中止購買。 如雙方有其他交付日期合約除外。

質量保證
購買之日起一年之內,Nav4All保證產品質量。質保期間客戶可以憑質保單將產品退至Nav4All維修,相關風險和費用由客戶承擔。Nav4All將依情況為客戶修理或更換全新產品,並寄回客戶,相關風險和費用由Nav4All承擔。客戶的購買收據即為質保單。質保單不可轉讓。在下列情況下不享受質保:如果商品已被拆開,已經由客戶自行維修,未經Nav4All授權自行裝載新軟體,或產品由於不正當使用,例如過濕、浸水、高溫或碰撞而導致失靈。本產品只有在裝載Nav4All軟體的情況下才能正常工作。